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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东莞阮瑞荣 发表于 2012-5-9 04:34:32

第二十三条宗亲理事会成员人选必须具备如下先决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政治素质好;
改为: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志愿从事宗亲活动。

阮汉先 发表于 2012-5-9 06:31:39

谢谢你来参与修改,那可否干脆改为—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公道正直,志愿从事宗族活动。——因为我们是全球性的阮姓组织,海外的宗亲他们愿意爱国并且愿意守法,但他们不喜欢“共产党”这些字眼。

阮家麟 发表于 2012-5-9 11:09:39

阮汉先 发表于 2012-5-8 17:31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谢谢你来参与修改,那可否干脆改为—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公道正直,志愿从事宗族活动。——因为我们是全 ...

这样修改非常好,海外宗亲也没有理由反对这样合理的提法。

广东东莞阮瑞荣 发表于 2012-5-9 16:55:12

本帖最后由 广东东莞阮瑞荣 于 2012-5-9 17:00 编辑

阮汉先 发表于 2012-5-9 06:31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谢谢你来参与修改,那可否干脆改为—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公道正直,志愿从事宗族活动。——因为我们是全 ...

此提法我也是无奈,担心到政府登记过不了关,除非不打算到政府注册。

阮玲康 发表于 2012-5-9 18:25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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