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东莞阮瑞荣
发表于 2012-5-9 04:34:32
第二十三条宗亲理事会成员人选必须具备如下先决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政治素质好;
改为: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志愿从事宗亲活动。
阮汉先
发表于 2012-5-9 06:31:39
谢谢你来参与修改,那可否干脆改为—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公道正直,志愿从事宗族活动。——因为我们是全球性的阮姓组织,海外的宗亲他们愿意爱国并且愿意守法,但他们不喜欢“共产党”这些字眼。
阮家麟
发表于 2012-5-9 11:09:39
阮汉先 发表于 2012-5-8 17:31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谢谢你来参与修改,那可否干脆改为—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公道正直,志愿从事宗族活动。——因为我们是全 ...
这样修改非常好,海外宗亲也没有理由反对这样合理的提法。
广东东莞阮瑞荣
发表于 2012-5-9 16:55:12
本帖最后由 广东东莞阮瑞荣 于 2012-5-9 17:00 编辑
阮汉先 发表于 2012-5-9 06:31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谢谢你来参与修改,那可否干脆改为—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公道正直,志愿从事宗族活动。——因为我们是全 ...
此提法我也是无奈,担心到政府登记过不了关,除非不打算到政府注册。
阮玲康
发表于 2012-5-9 18:25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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